各相关单位:
“201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”(以下简称CET)将于2015年6月13日在我校南、北校区同步举行。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,严肃考试纪律,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,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诚信教育、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,严肃考风考纪纪律。特别要教育考生诚信应考,不参与发布、接收、传播与CET有关的校园不良广告和互联网有害信息,不参与考试作弊,不请人替考,不利用通讯工具(手机或无线电作弊器材等)进行作弊。为此,现将有关考风考纪要求通知如下,望全体考生严格遵守:
一、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迟到考生不得
入场。
二、凭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学生证(或借书证、一卡通)进入考场,按规定座位就坐,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备检查。
三、不准将手机、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带入考场。随身物品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。
四、未经允许,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离开考场。
五、学生必须在学生签到名册上签到,并在考试开始后,在试卷册指定位置认真填写姓名、准考证等信息,在规定的地方作答。如试题字迹不清,可举手询问,但不得就题意发问。凡装订成册的试卷不得拆开。
六、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,考试中不得谈话、左顾右盼、互打暗号或手势、互借文具。严禁偷看、夹带、抄袭、传递、交换、替考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。
七、交卷时应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法交卷。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八、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,扰乱考场纪律者,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九、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等待监考教师收回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。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或拒不交卷者,以违纪论处。
十、学校启用电子监控设备辅助监考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考试中心
2015年6月8日